发布时间:2018/6/7 10:19:01 来源:应急管理局 录入:Gov156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切实抓好“五一”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及综合治理,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元—4月上旬,全县各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夏季旅游、工业生产、商贸流通及各类市场经营活动日益活跃,车流、人流、物流大幅度增加,加之夏季气温升高及伴生的雷电、暴雨、强风等灾害天气增多,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因素不断增加,为切实抓好“五一”期间及夏季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县政府安委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针对“五一”期间及夏季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四个必须”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问题较多的地区和事故易发的单位(场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工作措施,抓实、抓细、抓好节日期间及夏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治理,强化职工教育培训和安全设备设施的检修,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二、强化督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针对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两函两书、一岗两卡”制度为抓手,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改长效机制,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广泛开展岗位作业和危险工艺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作业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发生。要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督查有关责任单位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确保隐患按时整改销号。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死角。
三、精心组织,扎实抓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确保“五一”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政府安委会决定,4月中下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方式。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条块结合、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即日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立即开展自查,然后由县政府安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织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检查分组情况见附件1)。
(二)检查重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行业领域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供电、通讯等工矿企业;道路及水上交通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旅游、地质灾害、尾库矿、水库大坝等重点行业领域。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重点单位、关键环节、危险部位(岗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各单位实际出发,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专班,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检查工作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按照“四不两直”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现象,确保真正查出问题和隐患,并认真督促整改。在抓好重点行业检查的同时,各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落实检查责任。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既要检查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又要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情况,还要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并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制度不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施设备存在缺陷、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三违”、“三超”现象,要全部列入隐患整改登记表,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检查结果负总责,对检查工作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及检查后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检查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3、强化隐患整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隐患的督查整改和风险防控,各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抓落实。要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针对隐患性质和类别,协调各方力量,投入足够的人财物力,认真加以整改,及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监控责任人员,严防事故发生。
四、强化措施,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乡镇、各部门要突出季节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有效防范监控措施,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和运行安全。
1、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县公安、交通运输、教育、水产、交警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强化运输工具及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加强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巡回检查。加强对客运司乘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素养。要强化安全检查措施,加强对各类客运车辆(船舶)、旅游车辆(船舶)、校车、渔业作业船舶的监督检查,严禁客运车辆(船舶)带病运行。对非法从事客运的车辆(船舶)要严肃查处,坚决杜绝各类交通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超范围运营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危及旅客安全等行为发生。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车(上船)。加强对农村客运班车、面包车、农用车的安全监管和检查整治力度,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2、加强旅游景点景区安全监管。旅游主管部门要把各类景点景区安全作为监管重点,监督各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防拥堵、踩踏、火灾等事故发生。同时,积极协调质监、交通运输、安监、文广新等部门对景区景点的公共设施、旅游项目、大型游乐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游船、缆车等运载工具进行一次技术性能检测,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停止使用。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监管。经济开发区、经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文广、消防等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网吧、歌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及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坚决停业整顿,未经整改验收合格的,不得恢复营业。
4、加强其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县安监、住建、公安、经信、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同时,严肃查处各类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生产、超量储存、超定员上岗等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报请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五、周密部署,切实抓好汛期和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汛期是安全生产的重点时期,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水库、大坝、塘堰、河堤和地质隐患的检查排查,储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好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检测检验,确保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有效。督促企业为夏季露天作业和高温作业员工提供必要的降温设施和消暑饮品,安排好作息时间,严格控制高温期间职工加班加点,并为一线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卫生防护用品,防止中毒中暑等事件发生。要特别重视矿山、烟花爆竹和危化企业汛期安全保障工作,严防淹井、山体滑坡、药物和危化品流散等事故发生。督促加油加气站点在室内温度达到34℃以上,必须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建材等行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六、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和有效处置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节日期间领导带班等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要求,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要随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束后,各乡镇、各牵头单位要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登记,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监管责任人,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整改责任表》(见附件2),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8年4月27日前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