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6/20 16:49:05 来源:应急管理局 录入:Gov156 【字体: 大 中 小】
崇安委文[2018]11号
关于切实加强高温季节全县各加油站、加气站、甲醇加注站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石化崇阳分公司及各加油站、中石油崇阳片区各加油站、崇阳县各社会加油站及全县各液化气站、甲醇加注站、氧气加注站:
当前,我县已进入夏季高温和雷电暴雨多发季节,给各加油、加气、甲醇加注站的生产经营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为规范各加油站、加气站、甲醇加注站的安全生产行为,确保高温季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各加油、加气、甲醇加注站点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加强职工教育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规范要求,从事油、气、甲醇的加注作业。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自即日起,凡室外温度超过35℃,各加油、加气、甲醇加注站中午12时至下午3时一律停止加(卸)油、气、甲醇等危险品作业。
三、高温季节各加油、加气、甲醇加注站点要特别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管理,凡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或消防器材过期失效的,要立即进行增补或更新,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要求。
四、严禁加油员使用加油枪直接对塑料壶、可乐瓶等容器加油;严禁机动车辆直接进入灌装区充气;严禁加油、加气人员穿着拖鞋或高跟鞋上岗操作。
五、严禁任何人在加油、加气、加注区域吸烟、使用手机,如发现此类行为,站内工作人员和安全员必须立即予以制止。
六、各加油、加气、消防器材加注站要定期检查供电电路和电器开关,防止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或因线路老化短路等原因诱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上述通知要求,请各乡镇、县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督促各加油、加气、甲醇加注站认真贯彻落实,在高温期间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违章违规行为,将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崇阳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