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9 10:41:09 来源:应急管理局 录入:Gov156 【字体: 大 中 小】
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执行,进一步增强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必将大幅度遏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崇阳县应急管理局结合当前形势和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通过夯实思想、组织、管理、基层四个基础,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一是着力夯实思想基础,逐条逐项联系实际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1期新《安全生产法》学习,从新法案的修正背景及历程、修正主要内容、强化立法内容规定、强化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责、强化处罚力度等方面,对《安全生产法》与旧版进行对照及解读,确保培训人员学深悟透。授课老师通过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新修订内容进行深入剖析,确保培训人员从思想、意识深入理解《安全生产法》的严肃性,理解、掌握法律条款内容,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联系起来,在实践中运用、总结,把新法规、新思路、新方法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动力,指导规范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着力夯实组织基础,依法落实相关层级责任。《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公布施行,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法治保障作用。本次修改共42条,约占原条款的1/3,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写入法律,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建立更完善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和掌握。通过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结合事故案例,对企业责任主体敲醒安全警钟,对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起到很好的效果。
三是着力夯实管理基础,健全企业全员安全责任。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督导企业建立全员性安全责任链条,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在内的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到一线岗位的每名员工,明确所有人员均应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通过健全企业全员责任链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制网络,建立覆盖企业领导层、管理层、车间、班组和基层所有岗位并包含责任人员、具体职责、责任区域、考核标准等具体内容的责任制清单,每年组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责任目标,纳入各层级业绩考核体系,逐级落实和考核。
四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法律宣贯融合重点工作。将新安法宣贯与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相结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标准化建设、三级教育培训等主体责任。集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宣贯2次,特邀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支队队长汪洋授课,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乡镇安全生产负责人、县直部门负责人等共400余人。同时,广泛运用新安法开展行政执法,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倒逼企业相关责任主体学法、懂法、守法。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深入宣传,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行为,安全生产行为中对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相关人员的权利义务规定,守牢安全底线红线。立足企业长效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做好“为民服务的勤务兵,安全发展的排头兵”,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确保崇阳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崇阳县应急管理局 李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