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7/1 8:59:09 来源:应急管理局 录入:Gov156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崇阳县应急管理局开展了巡察。2024年5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崇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县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反馈会议精神、安排整改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站在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将巡视整改作为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改进工作的宝贵机遇,以实际行动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
(二)细化整改方案。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制定了整改方案,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科学性的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推动整改落实。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坚持把整改转化作为谋划工作、完善措施、破解难题的实际行动,将整改任务分解到涉及的部门和领导干部,本着检视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适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督导各责任领导、责任人对照责任时限,加快整改进度,并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6月7日,局党委作出深刻检讨;(2)按时按计划开展理论学习,确保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落到实处;(3)对班子成员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进行了审核,未发现抄袭现象。
2.关于“学习研讨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1)2024年5月25日上午,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纳入方案;(2)5月25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关于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3)10月12日,召开局务会学习《崇阳县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4—2026年)》和《崇阳县推进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工作实施方案》。
3.关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未实体化运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1)配齐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力量;(2)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相关制度;(3)落实了指挥中心运行机制,实现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4.关于“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1)学习文件。组织局班子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对《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崇办文【2019】33号)及《县应急管理局机构调整有关事项的批复》(崇编文【2022】29号)进行学习,对照三定方案理清综合安全监管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及综合执法大队的相关职能,并明确规定“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将由综合执法大队来执行。(2)理清职能。一是制定《综合执法工作机制调整方案》。规范了执法大队的组织框架及各业务股室(综合安全监管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与执法大队具体的工作职责。综合安全监管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执法计划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检查,下达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指令书,相关执法文书及时移交至对应辖区中队进行复查处理。执法大队:各中队按照辖区接收业务股室移交的相关执法文书线索,以及事故、举报、双随机执法检查、上级交办和其他部门(单位)移送的案件,对接收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立案、作出处理决定等程序,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二是参照《咸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办法》来制定《崇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办法》,以此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3)理清人员编制。执法大队定编25人,实有在编20人,目前在岗只有8人,其中1人为无编制人员。针对借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13人(其中1人7月份已调到路口镇)已按人员编制清理到位,我局于7月19日、8月12日召开2次局党委会专题进行了研讨,所有编制在二级单位的人员全部清退到二级单位,并注意做好工作的交接,并对分管人事工作张娜同志(党委副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
5.关于“防震减灾工作没有落到实处”的问题。
整改情况:(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积极与省地震局、市应急管理局汇报对接,编制了《崇阳县防震减灾规划》的初稿;(2)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3)充分利用绿地内原有符合相关要求的公共设施、设备作为应急配套设施,并按照应急避难场所标志(GB/T 44014—2024)标准增设应急供电点6个、应急供水点3个、应急厕所2个;(4)路口镇、金塘镇向县应急管理局提交了地震烈度监测仪遗失的情况说明;(5)县应急管理局将路口镇和金塘镇地震烈度监测仪遗失的情况说明作为附件,向市应急管理局提交了情况说明。
6.关于“乡镇消防救援所运行机制未理顺”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全县桂花泉镇、沙坪镇、路口镇、金塘镇4个消防救援所已全部挂牌;(3)全县4个消防救援所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扎实做好应急值班、应急处置等工作。
7.关于“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对储备的各类物资进行了全面盘点,做到了储备物资底数清;(3)确定了一名仓库物资管理员一名台账管理员,责任到人,各司其责,改变过去多人管发物资的不利局面;(4)对整个物资进行救灾、防汛抗旱、防没火和防疫四类划分,实行区域存放,每一物资做出醒目标识,便于查找和及时发放;(5)制定出5项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和《崇阳县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我县应急救灾物资科学管理规范管理。
8.关于“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目前有114家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备案,另有15家企业已退规,目前经济开发区所有规上企业均已备案;(3)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大力宣传和培训会上专家的解读,分行业列举了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负面清单,对不宜列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进行明确,企业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支出范围已清楚明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4)针对冰丰食品有限公司将失业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计入安全生产费用,翔农化肥有限公司未将工伤保险计入安全生产费用的问题,两家企业立行立改,已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9.关于“监督管理行业安全生产比较宽松”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对每家单位均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明确要求其在5日之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经过持续跟踪和督促,上述四家单位均按照要求完成了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3)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两家零售店的整改报告已提交我局存档,对这两家单位分别处以(崇阳县白霓瑜兴烟花爆竹经营部)3000元和(崇阳蔡晗烟花鞭炮专卖)4500元的行政处罚;(4)10月11日,组织行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集中培训活动,并特邀行业专家进行授课,以提升其安全生产意识和专业能力;(5)实施不定期的巡查督办策略,重点核查批发公司和各专营店系统内流向登记的一致性,同时细致检查各类台账资料的完善性与规范性,以及各类证照的齐全程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得到切实落实。
10.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全县124家规上企业,目前完成118家(其中有15家已通过审核,等待发证中;(2)4家创建完成,正在审核中);(3)剩余6家没有完成标准化创建的规上企业,均是因为经营不善等原因停工停产中,没有资金及能力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我局将持续关注,并长期坚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11.关于“行政审批超时限”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全面压缩了审批时限,在原压缩审批时限上的3个工作日于今年的8月6日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大数据局的要求,再压缩到1个工作日,而且做到了零超时;(3)我局对省、市明令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省、市应急部门公布的行政审批目录,确定审批事项12项,并在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实现线下“一窗通办”、线上“一网通办”。
12.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保证金未退还”的问题。
整改情况:(1)已排查核实16家烟花爆竹经营个体户、1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4家加油站总计62000元,已经执行退款操作。(2)对于剩余的149000元的煤矿企业及其它企业无法核实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已全部上缴至县国库。
13.关于“行政执法公开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督促综合执法大队和危化股迅速将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子按要求登录湖北信用平台进行公示;(3)同时整理2022年度执法案卷17件,现已全部在官方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4)积极参加“互联网+执法”培训和“执法大讲堂”培训。
14.关于“‘多头执法’未杜绝”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7月19日召开局务会,学习了“三定”方案;(3)8月30日印发《崇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办法》,完善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梳理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职能,制定了《崇阳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相关情况表》;(4)9月12日,印发《崇阳县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工作机制调整方案》,明确了执法职责。
15.关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10月24日,组织执法大队人员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18版)进行了专项学习。
16.关于“案件办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10月24日,组织执法大队人员进行培训;(3)制定了《崇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制度》。
17.关于“重大案件未报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10月17日,组织执法大队人员学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3)列出2021年至2023年度崇阳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台账并向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补报备。
18.关于“党委约谈和廉政提醒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1)5月13日,排查梳理了各股室、重要岗位违纪风险点,局分管领导对股室负责人就违纪风险点开展了谈话提醒;(2)5月16日,制定并下发了《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文件;(3)5月23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全局干部职工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融入于日常。
19.关于“资金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10月8日,对多支付征用费情况作出说明;(3)10月22日,召开财务规章制度学习培训会,学习了各项财务规章制度;(4)将5405元退回至财政往来专户。
20.关于“破解形式主义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5月16日,成立了县应急管理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3)6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整改措施;(4)10月21日,局党委认真反思,作出深刻检讨;(5)统计了最新数据,发文数量同比去年明显下降。
21.关于“过‘紧日子’的思想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8月25日,对2024年现阶段公务接待费作出情况说明;(3)修订了机关接待管理制度;(4)10月22日,召开财务规章制度学习培训会,学习了《关于严格落实崇阳县行政事业单位过紧日子负面清单的通知》。
22.关于“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5月23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会上杜君、胡广伟、熊志三人做出深刻检讨;(3)7月22日,对违反值班纪律的曾仲龙同志进行通报批评;(4)9月1日,重新完善考勤签到制度。
23.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自2024年5月1日起取消了大额现金支付行为。
24.关于“报账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2)10月22日,召开财务规章制度学习培训会,学习了各项财务规章制度;(3)补充了验收单和发放清单。
25.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资金拨付进行情况说明,班子讨论相关资金拨付记录已附在凭证后,以上资金均按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程序拨付到位,不存在违规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形。主要领导宋超同志对分管领导张娜同志进行工作约谈,督促落实责任;(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整改后党委会资金议题均上党委会集体讨论,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充分执行民主集中制;(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
26.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资金拨付进行情况说明,班子讨论相关资金拨付记录已附在凭证后,以上资金均按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程序拨付到位,不存在违规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形。主要领导宋超同志对分管领导张娜同志进行工作约谈,督促落实责任;(2)充分发挥党委会核心作用,整改后召开党委会,严格按参会范围和会议议题开展相关会议并进行会议讨论,各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党委会核心作用;(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局党委会非必要不扩大参会人员。每次党委会将“三重一大”事项作为重要议题,列入党委会会议方案中,由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由各自分管领导做汇报,确保党委集体领导决策落到实处。
27.关于“混编混岗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1)清退人员,追责问责。现在工作人员43人中包含了局机关工勤编制的人员5人,借用20人,其中借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13人(其中1人7月份已调到路口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7人,我局于7月19日、8月12日召开2次局党委会专题进行了研讨,所有编制在二级单位的人员全部清退到二级单位,并注意做好工作的交接,并对分管人事工作张娜同志(党委副书记)进行谈话提醒。(2)在全局系统开展自查,除上述20人外,我局不存在局机关借用二级单位的人员、及二级单位之间相互借用人员的混编混岗情况。调整后的人员见《崇阳县应急管理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职工花名册》。(3)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将《机构编制工作法规制度选编》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研讨,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28.关于“专业技术人才比较缺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全面梳理,针对专业技术人才比较缺乏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对我局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队伍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梳理情况见《崇阳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相关情况表》,我局执法大队共19人(7月份已调走1人),有相关专业学历1人,有实践经验的6人,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同时具备的2人,距离75%的目标还差5人。目前我局所有执法人员都通过司法局组织执法资格考试,100%取得了执法证。(2)由主要领导对分管人事工作的张娜同志(党委副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注重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3)制定招录、招聘计划。通过公务员考试及事业编招聘积极向社会招录专业技能人才,在所需专业上尽量选与应急局业务要关的专业,不断充实应急管理队伍力量。2023年新招录人员(含人才引进)共11人,2024年因执法体制改革,执法队伍暂停招聘人员,故我局只招聘1人。对我局机构编制网进行一次摸底,掌握自然减员及空编情况。今年和明年我局将空出3个行政编制,二级事业单位综合执法大队有6个空编、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1个空编。按照招录计划积极与组织部、编办沟通请示,逐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4)组织开展应急“大讲堂”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及实践经验。今年以来我局累计参加9场“应急业务大讲堂”共275人次 。积极参加县举办的消防安全技能比武竞赛,所有单项比赛和团体赛获第一名。组织相关人员到十堰参加省第五届森林消防职业技能竞赛。同时购买相关执法办案的专业书籍《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文件全书》,供办案人员学习。大大提升了我局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工作能力。综上所述,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目前我局执法大队共有专业学历1人,实践经验14人,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同时具备的2人,共计17人,综合执法大队共19人,占比达到89%。
29.关于“退休党员管理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下发《关于收缴石曙光等四名退休党员党费的通知》,收取了欠缴的2068元党费;(2)责令党办负责人钟雄兵写出深刻检讨,老干支部书记汪国旗对未及时缴纳党费的4名退休党员开展集体谈话;(3)经全面自查,老干支部缴纳党费存在衔接问题,党员退休后老干支部不能第一时间得知党费收缴金额及起止时间,根据查出的问题作情况说明;(4)第8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范退休党员党费收缴机制,堵塞工作漏洞;(5)规范老干部退休党费收缴制度,在党员退休时向老干支部下发党费收缴通知,告知党费收缴金额及起止时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后续将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主线,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重要抓手,通过深学细悟理论思想、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全力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等举措,始终保持整改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工作态势,切实做好整改成果的巩固与提升工作。具体从以下三方面着力:
一是锚定整改目标,强化思想行动统一。进一步深化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思想和行动全面统一到县委巡察组的整改要求上来。精准聚焦整改重点任务,以更鲜明的态度提升整改实效——对反馈问题中需强化认识的事项,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对需纠正的问题,坚决立行立改;对需问责的情形,严肃依规处理,确保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
二是靶向攻坚问题,巩固深化整改成效。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更严明的纪律推进整改,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善始善终、落地见效。组织开展整改事项“回头看”行动:对已整改问题持续跟踪,防止反弹回潮;对整改效果未达预期的问题,启动“再整改”机制;对尚未深入核查的问题,开展“再排查”工作;对隐蔽性较强的潜在问题,强化“再发现”力度,以“问题不解决不松劲、任务不完成不收兵、落实不到位不放过”的决心,确保整改无死角、无遗漏。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构建长效治理体系。针对整改事项中涉及普遍性、倾向性、体制性的问题,注重从制度层面破题,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对现有制度中不科学、不健全的内容,及时修订完善;对已出台的各项制度,强化执行监督,确保制度刚性落实。通过制度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提升,推动整改成效向长效治理转化,从根源上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5—3390455。来信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建设大厦10楼;电子邮箱:642994602@qq.com。
中共崇阳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