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2 9:22:27 来源:应急管理局 录入:Gov156 【字体: 大 中 小】
为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县政府安委会将于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行业部门,动员社会力量,采取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方式,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打好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攻坚战,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杜兵任组长,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负责全县工作统筹调度。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加强协调和指挥调度。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压实责任,层层部署发动。
1.全面动员发动。各乡镇、各单位要分别召开会议、印发方案,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
2.逐级压实责任。对排查出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博物馆、文物建筑和宗教活动场所等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由政府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由政府依法确定并明确消防部门监管责任;对小场所、小单位等“十小场所”,由公安机关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
3.层层约谈提醒。各乡镇政府要对辖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和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等主要负责人全部约谈一遍。行业部门要对下级部门、管辖单位开展约谈。消防部门要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约谈,一级约谈一级,层层传递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
(二)瞄准靶心,深入排查隐患。
1.分类排查重点单位场所。各单位要分类组织开展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排查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由消防部门为主开展排查,易燃易爆单位场所由公安、安监、经信、商务、住建等部门结合职责开展排查,对博物馆、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场所,由文物、民宗部门牵头开展检查。
2.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继续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电动车火灾和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中,由政府办组织电力、住建、工商、质监、经信、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整改隐患。在城市商业综合体,电动车火灾等专项整治中,由消防部门牵头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通过函告、通报的方式,联合行业部门开展整治。
3.开展重要节点消防检查。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带队开展检查,督促落实防火措施,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巡防看守,确保消防安全。
4、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结合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和崇阳本地实际,开展孤寡老人、残障弱势群体、留守儿童居住场所三类场所整治,发动公安派出所和网格员对孤寡老人、残障弱势群体、留守儿童群居住所和独立住所进行隐患排查,分别建立隐患台账,跟踪隐患整改,并开展一对一帮扶,开展面对面上门式宣传培训服务。
(三)夯实基础,增强本质安全。
1.加快实施消防发展规划。各乡镇政府要开展消防规划落实情况检查,推动各乡镇将城乡消防规划纳入“多规合一”,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年度计划,确保规划落地。完善消防规划管理体系,提升消防规划管理水平,推进消防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同步修编、同步实施,提高消防规划编制质量。2019年两会结束前,全县新增市政消火栓20具。
2.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要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重点抓好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高层住宅智能消防预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动车智能充电系统等项目建设。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强化对“十小场所”和居民住宅的消防检查和宣传。
3. 大力推进消防站点建设。要以现有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重点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场所等要建强微型消防站,纳入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体系。
(四)加强宣传,提升消防素质。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消防、民政、住建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消防部门要组织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开展培训。
2. 加强媒体宣传报道。要开展消防宣传“五入四上”活动(入校、入户、入店、入站、入企,上牌、上屏、上线、上网)。宣传、新闻广电等部门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引导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主流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题栏目,开展常态化消防新闻宣传报道,加强消防宣传提示、公益广告和案例宣传。
3. 抓好重要节点宣传。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 “七进三入户”活动。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大力宣传普及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消防部门要抓好 “119消防宣传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的消防宣传,组织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消防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五)立足实战,强化应急准备。
1.深化联勤联训工作。加强公安、环卫、卫生等应急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消防大队要加大135灭火救援圈建设力度,将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统一纳入消防指挥调度体系,建立网格化灭火救援执勤体系,实现 “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
2.加大应急保障力度。消防部门要健全社会联勤保障机制,密切联勤单位协作,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加强与社会单位和灭火、救援、防护、侦检、洗消等器材及灭火药剂的联储联勤。
3.全面做好应急准备。消防大队、乡镇专职消防队要组织开展冬季岗位练兵,强化对不放心场所的熟悉演练。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勤要求,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快速出警处警,做到打早、救小,确保守住火灾防控最后一道防线。
四、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1月10日前)。各乡镇、各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乡镇、各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各乡镇、各部门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制定出台具体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健全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严格督导,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在完成上述工作同时要建立相关台账。各乡镇、有关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11月10日前报县消防大队,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请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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