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假冒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进行制售假冒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等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咸宁市应急管理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证书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应急管理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上岗作业行为,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正义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
二、重点任务
(一)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打击利用互联网搭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查验,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为上述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打击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等进行诸如免考、速成等虚假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诱导从业人员上当受骗,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不认真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默许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五)查处相关人员使用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专班和职责分工
(一)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联合成立崇阳县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余定刚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副组长:曾元霞 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刘崇方 县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叶 雄 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副科级干部
成 员:谭小宁 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童志华 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股负责人
刘水春 县应急管理局危化股负责人
马志宏 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杨宇明 县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分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成员包括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有关同志,县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股、办公室、综合股、危化股、执法大队、开发区分局等有关同志,主要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的统筹协调、联络调度、工作督导、宣传报道、总结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应急管理部门工作职责。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三项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执法检查,设立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热线(0715—3390455),收集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协助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公安部门工作职责。对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证书查验,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
按照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月至4月)
1、自查自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全面排查本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通过应急管理部官网上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核验证书真伪,确保“三项岗位”人员所持证书合法有效。同时,要求企业将“三项岗位”人员所持证书情况进行填报,将数据报给各业务股室进行汇总后由政策法规股进行集中统计。
2、专项执法。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工贸、危险化学品等监管行业领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将“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列入监督检查内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使用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等行为,并深挖背后的制售假证链条线索,坚决杜绝“一罚了之”等行为。对于各渠道获得的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的涉案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并积极配合依法查办。
公安部门对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问题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对从事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不法分子,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证书查验的不法分子,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诈骗的不法分子,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信息报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县应急局综合股、危化股、开发区分局每月1日前向县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附件1)。对于专项行动过程中查处的刑事犯罪等典型违法案件随时报送。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4月至5月)
县应急管理局各业务股室、公安局网安大队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炼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形成书面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开展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宣传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政策和假证危害等宣传力度,畅通举报途径,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行为线索,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对于查处的刑事犯罪等典型违法案件,要及时向县专项行动办公室进行报送。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闭环式”全链条打击,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坚持一查到底,查处背后的各类违法犯罪和违规行为,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告诫、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处置并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持续跟进,确保不结案、不收官。
(四)强化常态长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在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建立协作配合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相关信息情报搜集和协作处置,实施常态化打假,坚决遏制制假售假行为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
附件1: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崇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
附件1
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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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月) | ||||
类别 | 项目 | 相关内容 | ||
动员部署情况 | 印发 通知 | 文件名称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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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 会议 | 主要参会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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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报道 | 宣传报道形式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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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月-4月,每月3日前报) | ||||
类别 | 项目 | 本月数据 | 累计数据 | |
设立举报热线 | 是否设立专项行动举报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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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举报线索(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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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情况 | 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含央 企子公司、分公司)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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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自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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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自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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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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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持证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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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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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假冒证件 | 特种作业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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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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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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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处理 | 特种作业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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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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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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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完善考核发证管理 | 安全 培训 | 发现问题(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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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整改(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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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考核 | 发现问题(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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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整改(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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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发证 | 发现问题(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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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整改(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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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 生产经营单位 | 执法检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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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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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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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整顿(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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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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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机构 | 执法检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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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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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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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机构考点 | 执法检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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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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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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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特种作业证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 非法伪造变造买卖假证 | 查处非法违法 窝点(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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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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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刑事并移送 公安部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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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信息兜售及制假售假 | 发现并移交相关部门问题线索(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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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假冒网站(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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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堵网站(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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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刑事并移送 公安部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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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查验或默许无证或假证 | 责令整改(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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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整顿(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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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罚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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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处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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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改转借冒用特种作业证 | 发现问题证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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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撤销证书(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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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处持证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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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 联系电话 | ||